环保部:中国生态安全形势仍严峻,监管基础能力薄弱

据环保部网站消息,日前,环境保护部印发《全国生态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。纲要指出,“十二五”时期,环保部门加大生态保护力度,在系统保护、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。但总体上,中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,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,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。

    现阶段,中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:

    一、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。城镇化、工业化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;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,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,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;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。

    二、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。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,森林、灌丛、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43.7%、60.3%、68.2%。全国土壤侵蚀、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,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,绿地面积小而散,水系人工化严重,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、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。

    三、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。资源过度利用、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。中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%,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 65.4%,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 21.4%;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,60%-70%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;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,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。

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、协调、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,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:

    一、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。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,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。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,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,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。

    二、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。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, 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理念。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,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,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、被动应对。

    三、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。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,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,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。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,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。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,导致执法力量薄弱。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,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,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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